你好,我在2个多月前在一家超市工作,一直到我辞职的那天单位也没和我签过合同也没给上过保险,开始说的是保底工资1000元夜班补助10.6元,班次是白班早8~晚8,转天夜班晚8~早8,这样没休息的转,上到2个月单位裁人,人少了工作不变,在加之班次变了上班的时间更长了,所以我辞职了,是超市派来新人告之我可以不上了我才走的,我想请问下象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仲裁告超市没给我签合同上保险和加班费。 注:后来同事帮我搜集证据才发现电脑里的工资显示是基本工资820加班费180,这是我们以前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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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应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且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还有就是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上面您说的“是超市派来新人告之我可以不上了我才走的”即不是您自动辞职,所以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至于最后所说的保底工资问题由于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所以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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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2.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3.可以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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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双倍支付工资。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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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但你需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曾经有过口头上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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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