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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有4个子女,在一次动迁中,一共分到4套房子,每户一套房,我外婆是跟我还有我妈分的一套房子,办产证的时候产权是3人平均分配的,我想问下,如果我外婆过世以后,其他3个子女有权利要求分我外婆那3分之1的那部分产权吗? 那如果是我外婆把她那份产权赠送给我,那需要点什么手续吗?是不是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或者去公证处去公证呢?

继承
2009-08-07 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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