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3月18日购一页岩砖厂,采矿许可证于2009年8月21日到期。我于5月到国土资源局矿产科咨询,答复为此地马上要国家征用(原为生产队租用土地),不能延期。但我经了解为,此地还要过2--3年才可能征用。矿产科还说,不可能给你延期,延期了你砖厂就是合法的了国家就要赔偿,不延期,你砖厂就是违法的,到时你砖厂任何手续都是不合法的(此砖厂于2008年11月已经停止采矿,均在工地拉页岩生产页岩砖,有公安局批复),国家就一分钱都不会赔偿你,所以不会延期。请问一、是不是国家要占了,我的厂就是违法了,国家不占就是合法,(原因是为了不赔偿)请问二、我不采矿,在工地运页岩生产,没有采矿许可证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其他手续是未到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