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腿在同济医院做了手术一年了,最近腿里疼的没法走路!拍片后发现里面的钢钉鞋掉了,并且钢板过长顶住了膝盖.我们去医院找了医生,医生竟然说钢钉掉了不影响,让我爸忍住疼痛,等明年的时候骨头长得更好些,在取钢钉摘钢板!医生还说如果经济能力充许的情况下,让我们在做一次手术,把钢钉取掉,在植骨.医生说他们是没有责任的,院长办公室人说让我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请问一下像我爸这种情况做鉴定成功性大不大,并且同济那么大医院,如果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人庇护它们我们要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