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开的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让我投资入股,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然后我投入20万,他同意占公司30%的股份,利润按30%来分。但投入的20万,我认为应该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但他认为那是我认购公司股份的钱,应该是属于他个人的。为此产生分歧。我想知道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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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作为投资认购股权的资金属于公司所有,如是转让股份的资金由出让的股东享有。所以你们的投资协议应有明确的约定,属于公司增加股份还是受让股份。至于你经过合法程序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有权要求出具股权凭证,参与股东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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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意思是你拿20万购买他持有的现有公司30%的股份,你的意思是你出20万资金注入现有的公司,占注入资金后的公司30%的股份。 双方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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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入股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了。可享有股东权利,或退股的权利,武汉专业公司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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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你也有权利,不是他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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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果是股份转让,则你现在所占30%的公司股份是从你朋友手中受让而来,该20万应为股份转让款属于你朋友个人.否则,则应视为你直接投资于公司,属于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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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投入的20万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话,则公司应当增资,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该20万作为股份转让费的话,则你应当同股东签订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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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