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从轮渡端上了演武大桥,四个小女孩在桥上玩,其中一个女孩子跑到路中间,我正好是转小弯上坡,看到人后急刹车还是撞了,后来直接送医院,交警来了,做了登记后把我车拖走了。现在小女孩子基本没事,花了检查费两千,发票他父母扣住了,要和我私了,说什么三五千赔偿的话没意思。交警那边说要我们协商好去他那签协议拿车,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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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要求做交通事故认定,事故发生地点是不允许行人行走的,因此行人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2、根据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在做车辆鉴定以后,车辆就可以归还;
3、交警在责任认定完毕以后,也会主持调解;
4、但如果你目前相要早点能拿到车,只能与受害人协商,调解结案。
5、但本案中其实你要承担责任应该是比较少,一是受害人有过错,二是受害人没有严重受伤,因此你赔偿金额应该是较少,如果对方父母坚持要求高额赔偿,你可以要求对方按司法程序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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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在交警的协调下进行调解,需要时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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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鉴定之需外,交警无权扣车,如对方要求过分,最好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再行处理,以后也比较少进行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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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找交警出面给予你们之间进行调解,并可以向其要求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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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