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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凌晨3点左右 我和几个朋友在某歌城 唱完歌出来。由于我住得比较远 我朋友怕我喝醉了 就亲自找了一个出租车(XXX7908) 叫他把我送回家。并上车之前就付过车费 说好30元把我送到家 也亲自给我说了 车费已经付了 然后我上车出租车到了过后我下车准备回家 司机把我叫住 对我说钱不够 ?要我在付钱 我就下车 坐在路边告诉司机说 我朋友已经付了钱 我为什么还要付钱?司机就说钱不够 并指着计费器说你自己看 我当时就说 如果你要按计费器收 为什么我朋友付钱的时候你不说 我朋友?30块钱把我送到家的时候你不说 现在你来说你要按计费器收 明明上车的时候 就付了钱 现在又来找我付。。之后就和司机发生争执 后来司机就动手打我,我于是就准备报警,当时他就把我电话摔掉 并开车跑了。(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出租车又回来了并把 110带来了)。现在110解决的时候出租车不承认是他先动手打我。由于事情发生在凌晨 很难找到目击证人证明是他先动手 我现在该怎么办? 还有我门牙被打断一颗 打缺一颗 我能做伤残鉴定吗??还有我能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吗??

刑事行政
2009-08-06 17: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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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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