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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一笔未入帐,后又将此此笔款项退回也未入帐,但款项没有全额退回。前期出现的这种情况,现在怎么处理更好,如果处理,对会计和出纳应如何处罚

经济相关
2009-08-06 21:40: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此事已涉嫌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性质视涉及的具体金额而定.
    对相关责任人员应作出处理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轻则予以批评,责令归还剩余款项,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1、为什么不入账?若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视数额多少而决定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2、可将款项交付单位,若不构成犯罪,则可能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能藉此解除劳动合同。
  • 是否有职务侵占的嫌疑?涉及金额多大?应书面警告,让其做深刻检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处罚是次要的,主要是制度及合同约定上防止做收营业款,不入帐
  • 需根据不入帐原因、金额、时间来判断,有可能属于一般问题,也可能是挪用资金。
  • 收款未入账,后来又还了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或挪用公款。未还,涉嫌职务侵占,如果公有单位涉嫌贪污。如果不满五千元,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 版主解答:严重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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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