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5日,我们在莱西市某房产商那里贷款买了其一期开发的商品房一处,买时一期已建成,二期正在建中。我们都在青岛有固定工作,当初我们就是为了落户才考虑在莱西买房子,因为公司对有青岛户口的员工可以审请住房公积金待遇。问了售楼人员,她们也反复说只要交房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开发商是在2007年12月底交的房,我们也挺满意,所以就开始关心房产证的办理,可是一开始他们只是说把所有配套费之类的费用办理完之后,就可以办了,可二个月以前我们又打电话问,他们却说莱西市政府规定,开发商必须把所有楼盘,就是一期,二期的全部建设完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可我们还等着房产证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现在房价也在回落,如果这样我们还不如在青岛买了,所以我想问我们现在可不可以要求退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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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应该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的,你可以看看合同,如果开发商没有如期办理看看是否约定可以退房,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你是不好退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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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退房要主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或者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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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属于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你必须找出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的理由,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理房产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很难退房,何况房价走低退房对开发商不利,开发商一般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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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属于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你必须找出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的理由,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理房产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很难退房,何况房价走低退房对开发商不利,开发商一般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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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