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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父亲和租我家房子的租客产生矛盾,对方的同伴(女),在家破口大骂我的父亲,有证人,我父亲在很生气的情况下,准备打对方一耳光,对方用手臂去挡(并没打到她),一个月后,派出所传唤我父亲过去录口供,说对方拿了一份轻伤鉴定报告,说我父亲把她其中的2个手指打成粉碎性骨折,当时她从我家出去的时候,手上还提着重物,(也有证人),派出所当时就说要拘留,把口供送到区局法制科,(退回)派出所现在要做调解,问我们打算赔偿对方多少钱,我们不同意调解就拘留我父亲!请问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谢谢!(现在办案的是派出所刑侦科)

刑事行政
2009-08-06 1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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