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我姥的二女儿,共有兄弟3人,姐1人。三年前,我母亲开始照顾我姥,期间,外婆工资卡放在我姨手里,并且3年来没有用外婆工资里面的钱,我姥的一切生活费用主要由我母亲承担,其他兄妹偶尔来看望买些东西。现在外婆病危,还正好赶上我家分的房子下来了。于是,我大姨就在我外婆的工资积蓄中拿出3万给我母亲,并说这是我母亲三年来辛苦应得的报酬。可是后来,我大姨和三个舅又来找我妈,说说要把我外婆风光大葬,钱不够,既然我妈拿了大部分的钱,最后办丧事的时候让我妈出来6000元钱,其他人一分钱不拿。另外,我外婆死后的丧葬费大概16000多,只有他们四个人分。我妈觉得,我外婆的工资还有1万多,就算不够,也应该大家平摊。我想请问:我妈拿这3万是否合法?既然全家人当初同意那3万是该给的钱,那现在我妈是否有义务承担这多出的6000元?另外,现在我外婆已经没有意识。那么对遗产的分配权应该谁说了算?我妈现在不同意这个既要她出钱,又不让她继承剩余财产的方案。我们该怎么做?现在我妈每天照顾我姥,三个舅和我大姨隔几天就来找我妈闹一场。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阻止他们来闹?如果要是打官司,胜算有多大?以什么罪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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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母亲三年前开始照顾你外婆那月开始算生活费,五儿女均摊,当地保姆的费用他们四人拿出另给你妈,有病住院的所有费用先用那三万元扣,大于三万的超出部分还是大家均摊,如果少于三万给老人重存在折上留以后治病或下葬用,这样就会公平了!这样以后治病或下葬的钱先在你外婆工资上扣,不够的大家平均出钱,所有房产也五人平分!即使到法庭的结果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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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是否合法;丧葬费应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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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