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31号,我本人张志龙(甲方)和上海台雄工程配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签定工程图设计合约,至2008年6月30日合同结束,我设计图纸在合同期内已完全交付乙方。后乙方又有变动,我最终改完附加图纸并与8月左右交付给乙方,可至今乙方并未按合同要求付工程余款2880元,另有附加图纸费用720元,共计3600元。
在我几个月的催讨中,乙方以各种借口拒付(其公司开展会,没时间;图纸要申核等等理由),最终答应11月底付,可至今乙方并未实现其诺言,最后我请求法律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