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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街道清理楼道,因我家的杂物放在楼道里,社区人员让我母亲搬走,我母亲也向其解释她心脏不好请通融几天在搬社区人员也答应了!但是不久有一[30左右岁]男子上来[边走边骂]到这就说让马上搬,不搬他就把东西给扔掉!我母亲向其解释自己心脏不好社区人员也已经答应让过几天搬走,但是他不听,要强行把东西拿走,我母亲拦阻,双方发生争执,男子将我母亲打伤,撕打中我母亲也将其左手咬了一口!事后派出所来人我们才知道打人者是沙河街道办事处的主任! 现在我母亲医药费花了8000多,派出所迟迟不给处理.并且对方拒绝道歉!当时在场的目击者除了我和孩子[15个月]就只有一个社区的主任在现场,但现在却有5个人[都是社区工作的]做证说是我母亲打了对方,而对方没打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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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1:3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