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人士:
你们好!
我父母与人打了官司,最终判决时我家赢了,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但是前几天对方来我家和我父母说他们手头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给,先给一点,其余的过段时间在给,我父母是没有太多法律常识的,他们就答应了,同时写了收条给对方,在前几天去要钱的时候,发现对方把我父亲写的收条上面的内容给撕掉了,在剩下的一小块空白写上钱已经全部还清。我父亲他们只给他写了那一个收条,没有留底。请问这样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收回剩余的钱了。看到他们二老这样,我只能在这里请求你们给予帮助了,非常期待你们的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