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假如说我是甲方,我对乙方提出意向书,而且在意向书上都是签字,甲乙双方都同意了没问题,但是在过后几天中,出现了问题,甲乙方在而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找到了第三家(丙),想同丙签合同,那么这个时候甲方是否须要对乙方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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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决:1、如果仅是邀请订立合同的意向性通知书,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效力,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意向书内容确定,具备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应同为要约,一经乙方表态即双方即合同有效成立 ,这种情形下甲方同第三家签约系违约行为,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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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你认为是意向书 但实际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那么就已经形成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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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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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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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意向书本身是否有违约承担责任的约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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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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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意向书的内容,确定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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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