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简易楼房,都是房东财产,房东在楼上住,我在一楼,在楼道有一铁大门,另外房东在楼栋隔墙开有一小卖部,白天应该都在,然后2009年8月4号上午8点20我上班,屋中一切正常,当2009年8月4号晚上6点半我下班回来时发现家中失窃,没有防盗门,只是那种木质门,锁已经被撞坏,屋里被翻的一团糟,桌上台式电脑丢失,请问房东有没有责任?如果有事什么责任,如果没有请告诉我为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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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和房东的出租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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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有责任,因为房东不负有看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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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