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营企业的驻外省做销售,在福建,广东都干过,这家企业在外都是未注册公司,就是居民房里办工,这几年未企业创造了2000万的销售额,但是公司老板承诺的工资及提成都未兑现,并且前两个月广州的公司又被工商查了,无证经营,在这家公司工作有4年多了,老板一直都未跟我签定劳动合同,每次都是推拖,还有就是底下的业务员的合同也是不健全,都未给人家留合同,现在我想离开的意思,他们就开始让我签协议,我自己买的车他们也要我写协议,因为这车已经用了几年了,所有的保险及保养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去交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他们这近5年,一直也都没给我上社保等其他的福利也都没有,你说我应如何应对,要告他们应如何告,我可以拿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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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老板至少6个月工资补偿,加上未签合同从今年开始的工资要2倍支付,再加上社保这些,少说也好几万元。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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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在两年前公司出了裸车款7万,其余费用是我自己交的,当时是没有任何协议的,这两年下来费用大约花了有3万多,现在他们想让我补协议,说他们想把车做进公司帐上,但是如果要做需要有协议,被我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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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你可以要求老板确认差你多少工资和提成,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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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