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是齐齐哈尔大学艺术学院设计系学生,在网上和齐大一女生王**偶然认识发生口角,在事发当晚前几天就在网上和手机约了我几次我都没有去,在2009年5月10日下午和晚上多次用电脑和手机和我联系,骗我出去然后四、五个小子,一齐下手把我按倒在地上共同对我进行拳打脚踢 ,因此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起初有一个主犯把所有事都自己承担了,后来承担不了在刑警队供出2个人,到检察院又供出3个人,期间派出所未帮我取证调查,只是找嫌疑人做笔录问情况。事隔3个月了,又以证据不足的理由说没办法起诉其他几个嫌疑人。对方似乎已经收买好办案警官。现在已给其中2个人办理取保候审,其余未采取任何措施,其余5人对事实拒不承认,对此派出所也只是做下笔录,我多次要求去帮我取证,例如人证,监控录像等,都没有去做。
案卷曾提交到刑警队案审科,之后上交到检察院,但由于动手打我的主犯(最初把事全都自己扛的人)到检察院又供出3个人,所以检察院把案卷退回继续侦查。
派出所如此无力办案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