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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机动车在路口(前方即将红灯)准备右转,从右边一辆电动车为闯前方的红灯速度比较快,从我车旁边经过将反光镜撞坏,还有部分油漆划花。他车和人都没有损伤,只有我的车损坏。非机动车承任是他的责任,但就是不吭声是否赔我的车损,后来报了警,警察要求我们协商解决,对方一直不吭声,警察就要求叫拖车拖走,并说如果扣车,产生的所有费用要由我机动车来出。本来对方就犹豫是否赔偿我的损失,听警察这么一说,就更不想赔了,拖车来后,我没办法要求对方赔300了事,对方也不想车被拖走,就点头同意了。我就跟警察说协商解决了,警察却说拖车来了,要问拖车司机是否可以,拖车司机却说他来了(虽然未拖车)我的拖车费是三百元,非机动车的拖车费是150元要出的。我车损才要求赔三百元,拖车费却要赔450元,我冤不冤啊???警察就直接开拖车单,,执意要拖走车。要求双方签字。我一直不肯签,那个非机动车签了。最后我自己开车去了扣押车的地方。象这种情况,也应扣押我的车吗?另外,如果对方非机动车就是不肯赔钱,或不肯出面,我该怎么办??一直等?还得交一天多少钱的停车费????请教有关律师,谢谢,请指教!

交通事故
2009-08-04 1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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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