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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还未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实习,实习地点是由学校推荐的,我给实习地点交了总共三千八百元的实习费,这是实习十个月的材料费和住宿费,每月380元333,由于实习地点属于技工厂,教我们学技术,所以当我实习五个月不再想实习时,他们以我们学到了技术为由不返还剩下五个月的实习费,并说他们与学校之间有协议,一概不给退,可是当时他们来学校招生的时候答应过如果中途不实习,就给返剩下几个月的实习费。当我们与厂长沟通时,他要求学校出面和他谈,可是学校告诉我们谈完的结果也是不给退钱了,现在学校也不管我们了,工厂又坚持不给退钱,我想问问我们该怎么办?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另外我们在实习不到一个月时就提出过不想再实习,可工厂说要扣一半的实习费,我的同学在其他工厂实习的都相应的退了实习费,而且这里面涉及到老师吃回扣的问题。

公司企业
2008-11-27 23:10: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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