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98年与男友同居,2001生育一女,06年感情破裂。当时两人口头商定孩子房子归女方所有,后来女方谈过几个男友均以他们没有书面的分手凭证担心日后有麻烦而告吹。限女方想让前男友签一份协议,男方拒签,并说没这个必要。象这种情况怎么办?女方后谈的男友的顾虑有道理吗?望各位律师答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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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需要书面的协议。
你朋友与其前男友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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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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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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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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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上不用签,对于财产上应当有个协议或者过户为女方所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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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