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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4日在成都棕南妇科医院做了一次人流手术,于今日感到不适,下阴出血,复诊得知人流不全。需要清宫,请问,成都棕南妇科医院对这次不成功人流负责吗?有什么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
2009-08-04 0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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