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前从事的制衣厂欠4个月工资,还有九级工伤待遇赔偿款,屡催都没有收到,后来我去提起仲裁,期间收回了工资还有部份伤残赔偿款,还有工伤赔偿大部份没有收到,这两天我收到仲裁结果了,工厂应该支付我申诉的全额款项,不过现在工厂在这期间已经转给另外一个人经营,已经改名字了,后来接手做的人经营过程中逃跑了,劳动局把厂里面的资产都拍卖了,以前法人又不知去向,实际经营者又逃避责任,说之前给我的钱已经付完了,再多一分都没有了,现在我有仲裁结果,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能有用吗?如果这厂没有资产了,向法院申请我能得到什么保障啊,还能拿到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