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零九年和人合资承包了一家歌舞厅,当时是他自己本人手写用电脑打出来的一份“入伙协议” 上面大体内容是:1 投资的款数属一次性投入归他所有,不予退还。 2 歌厅所有设备均属他投资,所有权与我无关。 3 当天营业额结清。 4 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均视无异议,如合作期间退出,不退还任何费用和钱款,合作期满也不退任何钱物。 我们每天的营业款是对半分的。 现在的情况是 他没有和这房东签合同,因为这房子暂时还没有卖出去,而且我也知道没有营业执照。具体房租多少他并没有给我看! 如果现在中途不想做了,可以索要所剩的股份吗? 如果打官司会赢吗? 签的入伙协议生效吗? 补充下,他签的字是他现在的化名,并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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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乱,合伙协议即使成立,也可以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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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复杂,最好看一下协议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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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