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3年——2005年7月,我任某镇计生办副主任,期间因各种招待,共垫支6000余元,均经主管副镇长签字,准予报销。2005年8月离开单位,现任镇长以原副镇长无权签字报销为由,迟迟不与报销。2008年我起诉至法院,开庭时,被告以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原告主体不合格,违反财经制度为由抗辩。

债权债务
2009-08-03 20:48: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2195
陪产假按工作日算吗
陪产假资讯
陪产假按工作日算吗
员工提前离职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员工离职申请
员工提前离职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酒驾怎么处理
投资理财诈骗怎么定罪
投资贷款 3070
投资理财诈骗怎么定罪
投资被骗多少可以立案
投资贷款 6634
投资被骗多少可以立案
被欺骗写下欠条怎样撤回申请
欠条 9451
被欺骗写下欠条怎样撤回申请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误工费怎么要
交通事故赔偿 35
被撞了去医院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30
事故理赔误工费怎么样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