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五年前经别人介绍结婚,婚后我就成了一个全职太太,在家里做家务和带孩子。后来他在事业上慢慢的成功了。现在他很瞧不起我,觉得我在拖累他,而且前段时间我还发现他出轨了。他还经常在感情和金钱上折磨我,我觉得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侮辱,很伤心,想离婚。孩子现在三岁了。我和他协商的时候他说他挣的钱不会给我一分钱,这钱是留给孩子买房子的,因为钱还没收回来。他说离婚后不要我一分抚养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能独立生活。我想问他这样说有道理吗?他挣的钱算不算婚后共同财产?孩子应该得到这笔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