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07年在北京全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合同约定入住900天才能办下来,我是今年3月入住的,但现在我急需用钱,想把房子卖掉.目前有人通过房屋买卖中介要买,先签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附补充协议,房产证下来再过户.请问律师这样操作可以吗?对我有什么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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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这样操作是可以的,风险的有无以及其大小,取决于你们的合同条款的约定,比如:未按期过户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建议找一专业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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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对你来说没什么风险 不给钱肯定你也不会办过户 风险都是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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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这样操作是可以的,但在签定合同的时候要注意风险的防范。建议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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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操作方式对你没有什么风险;建议正式签订合同前委托律师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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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操作,对你的风险主要看你们将来签的那份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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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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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风险较小,可以委托律师审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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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转让。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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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现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但是仍然可以进行转让的,你这边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你们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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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只要合同定的好,对你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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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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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