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骑摩托车靠在路边休息,从后边过来一辆警车、下来几个警察要我出示行车证,我说我的行车证被不法分子偷走、我出示了我的身份证,警察以审查我的摩托车是否是盗窃为由扣押了我的摩托车,我向警察解释我的摩托车在交警队注册挂了牌照、我的车上也有牌照、不信你们到交警队调查,这几个派出所的警察不理我的要求扣留了我的摩托车,把摩托车放在露天的院子里、一年后经日晒雨淋已经报废!期间该派出所没有向我下达任何处罚通知书,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该派出所的警察违法行政行为并赔偿我的损失?
谢谢律师指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