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22岁,我怀孕期间丈夫对我不闻不问,他的家人回答我的话是,他还小。他的性格是从娘胎带出来的。我固执的做了引产。我想彻底的结束我们的关系。我婆婆要我还他家给我的财礼2万元。请问在法律上我需要归还吗?因为结婚时我娘家也陪嫁了1万多元的嫁妆。我该怎样维护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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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未领结婚证,对你很不利。从情感上很同情你的境遇,从法律层面上讲,应当退还彩礼。建议还是通过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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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是要还的。但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不属于返还的范围。一方在实施赠与行为的时候不是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的情况,这种完全自愿赠与物品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赠与女方的钱物;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赠与的钱物;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女双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互相赠与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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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