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已经上派出所做了笔录,也有两个证人,还拍了照,我想问一下,我第一步要做什么?先通过司法调节,然后不行的话,才起诉吗?还是?我的材料还缺少什么吗?精神病和其监护人未去做笔录,而且这件事情,派出所说不管,派出所有没有什么责任?派出所这样的做法对吗?另外,我可以向精神病和其监护人索赔精神损失吗?精神病追着我打了,而且他的监护人还威胁我说,他打死我也白打,我很害怕.请问他的说法正确吗?警察说,上面有规定,不能抓精神病人,法律真的有这个规定吗??请速答,我明天就要开始去司法找说法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