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2003年底和昆明城郊的农村居民周某结婚,于2006年底和周某离婚(无孩子),离婚后户口已分开,只是我没有住房,为了分户口,村里给了我一个实际上没有的门牌号(居住地址),也就是现在我的户口簿上的门牌号(居住地址),可我现在是租房子住。 2008年初我再婚(妻子是外地的),婚后生育一孩子,我去找村委领导给我的孩子落户,可领导却说“村里有规定:离婚后再婚的,所生孩子一律不予在村里落户”,就这样我的孩子的户口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 请问律师,怎样才能把我孩子的户口落在我的户口簿上,也就是我孩子的户口和我的户口在一起。恳请解答,谢谢! 以上如有表述不清的请联系我。

民事相关
2009-08-02 21:56: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