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期间,借款人向我前后借款合计九万元.具体利息在借条中没有明确注明。现在还款日期已过一直没还,而且现在人已不知去向,联系方式中断。而且该借款人未婚,基本没有财产,只有一辆小轿车也是按揭贷款买的,请问我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的话能否收回我借给他的本金及利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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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能力还钱我没有办法知道,要你寻找财产线索,如果真的没有还款能力,还是等等起诉,毕竟打官司时效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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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及逾期之后的利息,找不到人估计要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最后能否执行要看对方实际财产状况,小轿车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但应先归还银行贷款,余额可偿还你借款。如果有其它财产,可随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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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否收回本金及利息,那要看对方的财产状况,象你这种情况能收回本金,已经不错,不要奢求太多。
2、人回来了是否有能力还钱,这取决于借款人本人,律师没有先知先觉。
3、建议抓紧时间起诉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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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吧,要求立即还款,判决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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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致电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本律师可提供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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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早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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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