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09年7月25日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签订日后2天内交车,并当场支付2000元定金。由于7月27日销售商提供给我的汽车与之前预定的车辆配置有明显不符,被我当场拒收。现经过多次协调销售商在同意退还定金后,又返回称可以向我再次提供合同约定的车型。
问:
1、我是否可以终止本合同?
2、我是否可以要求销售商双倍退还定金?
我想委托一名律师为我代理此案,标的:销售商退还我2000定金,并赔偿我2000元。诉讼费由销售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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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终止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定金,如果委托律师,费用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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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以,2 可以,3 委托律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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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具体详情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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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标的一共才4000,律师费目前一般起价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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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如果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你也可以主张迟延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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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