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月13日出的车祸,被一个通达出租车司机撞伤了脚踝古和巨骨。交通事故鉴定出租车负主要责任,我因没走斑马线负次要责任。我于2007年1月17日住院治疗,半月之后出院仍继续治疗,当时出租车司机一直说协商解决此事,因为伤的是巨骨又恢复的比较慢,一年半后仍不见起色,一直住拐。
2008年底,出租车司机说处理这事,我们也答应了让他办理,结果一直到现在他迟迟拖着,不知何缘故。当时出租车司机说协商解决我们看他人老实就没想到要起诉他!可是,那天我们听说,我们现在起诉他也超过了日期,是这样吗?
现在我们联系他,他态度很反常,找借口找理由就是不处理此事!
面对此事,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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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说明,您的诉讼时效并没有过,您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你的损害赔偿问题的,建议带相关资料聘请律师当面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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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让对方对将事故经过及处理过程做个书面认可并录音。
协商不成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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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方要是起诉,你要证明2008底找过对方协商的事实,还有就是要证明你方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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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