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付定金20万,并与卖方签署了居间合同,约定20天内签订买卖合同,后来得知卖方之前与其他人签署了居间合同并收了8万定金,后涨房价卖给我,卖方本来想毁掉上一份合同,退一赔一后与我签订买卖合同,结果人家不同意解约,并扬言要告他。现在卖方要求和我签订补充条款,要求如果发生官司要我等他半年以后再办理过户,这样算不算他违约呢?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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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和第一个买方之间的交易与你没有关系,这不是他不履行过户交易的合法理由。你和他和合同也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他不能按时签订买卖合同,他应当退还你双倍定金,也就是四十万,而且我建议你和他签订合同时要求过户时间不能过晚,不利于保护你的权利,从签买卖合同至过户,不要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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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的都好谈,但一定要坚持先过户,否则你有可能拿不到房屋产权。如果他不同意的话你也可以去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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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对方协商尽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他与前卖家的合同纠纷到时也只能按照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不会对抗你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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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提供法院反担保解查封的。对方可能就是让他赔8万定金。你不能退让,按照居间协议上约定签买卖合同,否则你的上家就是赔20万。他届时提供相应的财产应该是8万就可以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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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卖方要求你签补充条款,你可以坚持按照已经签的协议办理,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原合同,则属于违约,你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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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协议延迟履行,则可以免除你上家的违约责任。具体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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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当然不用和他签这个合同了,你可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我可以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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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和卖方之间的居间合同有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如约定了,算卖方违约,可追究违约责任.前一个买方有可能起诉,并通过法院对房屋采取查封措施,使房屋无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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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碰到的问题,很有可能最终会引发诉讼。个人建议聘请专业人士介入,做好法律预案;携带资料,与律师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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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