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因为男方贪恋赌博,对家毫无责任心,而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条件是他提出的,(我尽身出户,房子,财产,孩子抚养等一切跟我无关,彼此两清;)离婚后,因为男方好赌,我不放心女儿一人在家,所以从06年开始就一直带在身边生活,这三年来,孩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一人承担,男方拒绝支付,现在孩子读高二了,眼看以后的费用会越来越多,跟男方商量,男方还是一口回绝支付,(男方是在电信局工作),请问;我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男方负担女儿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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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并且可以追索两年前的抚养费用,但是必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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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能诉讼要求,但小孩满18岁法律规定就没有义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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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学费等相关费用。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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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