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8月份与丈夫协议离婚,他于2008年10月入狱,之后有人告他欠钱不还,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他的债权人通过法院得知他入狱的消息,现在将我作为被告起诉我负有连带责任,可之前他们的借款事宜我一律不清楚,难道我在离婚后还需要为他之前的行为负责吗?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律对于这些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证据,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法律对于这些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证据,建议最好能与律师预约咨询下
-
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你应当承担,否则可以不承担。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
对方不能举证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并且你又能提供确实不知情的相关事实,还是有胜诉希望的。
-
该笔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证据情况予以认定,可委托律师处理。
-
如他借款用于家庭,则你应承担,反之则不承担
-
这你要证明这个钱确实是你不知道或你丈夫告知了债权人才可以免除责任。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QQ1098004970
-
你可以把对方的诉讼材料和证据拿给律师看看帮你分析分析
-
版主解答:这个取决于你们离婚时采取的方案。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