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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与一位法官讨论:假设我把法院大楼办成了我的房产证,现在我凭这房产证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搬走,你们法官怎么办?法官回答:我们先搬走,然后提起行政诉讼,等撤销房产证后再搬回来。对吗?法院可判决支持非法利益吗?我说服不了法官,大家说这位法官对吗? 各位注意: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非法利益。法院应该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我把法院大楼办成了我的房产证,非常明显说明我的利益是非法的。

民事相关
2009-07-31 18: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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