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也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准备结婚的房子是由对方的父母出资以对方的名义购买的,但是装修的费用是由我们双方共同承担的,在装修好以后我们才领取的结婚证,请问,对于这个房子我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果离婚了,这套房子有多少产权是属于我的?

婚姻家庭
2004-11-14 04:05: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按照现有情况,房子属于你的配偶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这套房子属于你的配偶个人所有。如果你希望对方补偿你在房屋装修中投入的资金,则必须提供相应的依据,例如对方的书面认可戒公证机关的公证等。
  • 房屋装修中投入的资金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我还想问,如果房产证是在领取结婚证以后才办下来,但是房款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都已经由对方付清,这种情况又如何?
  •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你不能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装修的费用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 这种情况房产仍属对方个人财产。因为购房合同是你们婚前签订的。
  • 这套房子你是没有产权的,装修的费用也需要举证是你出资
  • 请看看《离婚财产咋分?》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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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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