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些有关父母再婚之后,子女对婚后财产的继承问题。我父亲今年再婚,与再婚的女子按揭有一套房子,但在购房时,登记的是那个再婚女子的名字,且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单生,但按揭费用每个月都由我父亲支付,现在他们又有了一个小孩,我想请问,我对这套房子有无继承权?且继承的顺序,份额,与他们的那个小孩均等吗?
对以后他们的财产,我是否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如果事先有立遗嘱,我可否享有继承全部财产的权利?
我刚满18岁,还在读书,是否还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
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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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上你那个孩子的名字,法律推定是他的个人财产但是有证据推翻的除外。要是有遗嘱的话,遗嘱继承优先。要是按照法定继承的话你和那个孩子是有同等继承权的。你已经年满18周岁是个完全行为能力人了、QQ4210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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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满了不得18岁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管你是否在读书.你对你父亲的财产和他那个小孩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不过,如果是立了遗嘱,那么财产就属于遗嘱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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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再婚所购之房是可以约定所有的,约定为你后母所有,你无权继承,如果事先有遗嘱,按遗嘱继承。你满18岁,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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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先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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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