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大学毕业后应聘了一家装饰公司设计工作,当时也没有跟他门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达成了工资待遇方面的协议。但是从去年开始老板就开始拖欠工资,平时只给生活费。问他要工资时,说不会欠我一分钱,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不就说工资最后结清。直至今年6月公司亏损后。老板把公司关了。现在他 还欠我 一 年多的 工资没有给 我。我 现在问他要,他总是找借口托。要么就不 接电话。我现在手头上有他公司在汉中设立分公司的证明书,以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还有就是同事的书面证明(证明在这个公司工作及其工资和公司拖欠工资).请问这些证据够不? 他现在人在西安,该在什么地方申请仲裁? 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