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10多年前在朝阳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这边的房屋没有产权,是集体财产。我家户口没在这边。如果拆迁国家怎样给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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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虽然是集体财产,但是既然是你们买的房子,你们已经具备所有权,如果拆迁的话,集体得到补偿,集体再给大家补偿。不然,你们买房的钱不是被卖房的占去了,而你们什么也没有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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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很难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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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家所买的房子,可以要求相应补偿,具体可咨询法治进行时刘成义律师:1326128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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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属于所谓的“小产权”房,实际上你们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目前是不受法律保护,拆迁很难得到经济补偿的。(详谈请加QQ:115005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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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宅基地买卖是无效的,国家拆迁你也不是被拆迁主体。但出卖方应当给与你补偿,现在你同样可以主张买卖无效,要求补偿。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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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农村户口。如果有就没有问题。否则可能会被主张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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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房主跟你争,你可以跟原房主约定分拆迁款的比例,如果不成,建议你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赔偿。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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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