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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过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有5个孩子,4个女儿和我爸1个儿子。平时由最小的女儿老姑照顾,她不上班,因为她家房屋小,他儿子近几年一直在和我奶过,所以每天都在我奶这做饭吃。我爸妈一直是双职工,妈妈近一年刚退休,每个星期都去看一两次,并给老人月钱。其他姑姑离我奶这比虽远,但逢年过节平时也都来。老人生前腿脚利索有自理能力,而且夏天冬天老人也都会在各家儿女住上一两个月。老人生病期间,各家都安排人黑白轮守,没有没到的没用心的,现在老姑霸占房子说我们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麻烦大家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一下,关于财产继承问题我们该怎么做?

继承
2009-07-30 09:24: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想问下你爷爷是否在世?假设你爷爷不在世、并且房产(产权登记名字)完全属于你过世奶奶的财产,继承分配的方法是:

    5个孩子 平均分配。既每人20%。

    但继承法第十三条还有一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也就是说,你老姑(在法律上讲)一直与老人同住视为照顾老人。可以多分得一些继承权。

    如果想否定上述说法,其他四子则需提供以下证据:
    1 小女儿因无房住或因便利一直寄住于老人家中;
    2 老人平时身体很好,并且还能照顾别人。不须他人照顾。
    3 老人从生病开始,5子女均是等力照顾,没有人多付出或少付出。

    据此请求法院判定平等分配继承权。
  • 五子女各1/5。
  • 这是个遗产继承纠纷,你老姑站着房子没有关系,其他子女可以起诉她要求分割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其他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子女均有继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份额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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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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