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底,我的孩子一岁左右,因为上有70岁老人,下有小,家里比较困难,我赶紧找到一份工作,是以前认识的一个人承包的一个药店,药店所属位置在一个商场之内,我工作了两个多月,老板到我现在药店500米左右又开了一个药店,并把现有药店转给了我,并要求我先把钱付清在签合同,一个月之内,我付清了她要求的22000千元,内含5000风险押金,每月租金2600元,5月份的租金由我付的,我把钱付清了,在6月20号左右签了合同,合同到12月25日止,药店营业执照法人也是别人,没想到因为国家地铁的建筑,我刚接了一个月多的时间,我商场门口前的公路就被封了,我要求她退我钱,我把药店换给她,她不接受,直到上个月,她说同意把要给我回收了,押金不退我,我一看投进去快3万多了,就能收回几千元,内心觉得不服,可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号接着做下去,现在每月租金不减,我还在那里陪着,有什么办法没有律师,我谢谢您了给 我支个照吧,现在家里借了1万多了,还得一直扛下去,在没有解决的办法我都要逼死了,请您帮帮我好吗?上面是我的电话,我家没有网,只能电话联系了,求求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