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在07年10月卖给了A,给A打了一张30万的购房款收条.但未办理过户,在08年-09年间,A又向我借款50万元做生意,但在前段时间A突遇意外死亡。A名下的资产已不能偿还借我的欠款,现在A的家属B竟然拿着收条让我过户,还扬言不过户就要起诉我,请问各位律师,我可以用这50万元的借条抵销这个30万的收条吗? 要是打官司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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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可以作为对方起诉你办理过户的证据,所以对方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另外,对于对方欠你的款可以用对方的遗产来偿还,你所说的抵消,如果对方愿意的话可以,如果不同意就不能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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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民事法律关系,需分别处理(当然你们双方协商互抵亦无不可)。如非诉讼不可,对方可诉你要求按合同协助过户,你亦可诉他要求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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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出示借条,证明死者并没有完全支付清购房款,作为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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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户依据你们的合同约定而定,对方欠你的款你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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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