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私房,房子面积30M左右。地段在长阳路。房子是外公外婆过世后留下的。外公外婆有4个孩子。户口里有我,我妈,大姨妈,姨妈。我爸爸妈妈离婚,所以我妈没房子。我户口在我妈这,所以我也没房子。姨妈结婚了,有房子。大姨妈也没结婚,也没房子。户口外面还有个舅舅。现在问题是:
1。因为是私房。钱是怎么分的?
2。我妈妈和我最起码可以拿多少钱或多少大的房子(市区还是郊区)(我过几年会结婚)?
3.舅舅有钱拿吗?他拿钱会不会影响到我们拿的少?
4。户口中的姨妈有房子了,他有没有房子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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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房屋的产权人是你外公外婆,并且在他们去世后没留有遗嘱的,该房屋由他们的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四人均为产权人,动迁补偿中关于房屋的折价补偿部分由他们四人平均分配。2、你和你妈妈属于安置人的话可以分得相应的面积,现在的动迁房基本都在城乡结合的地方,至于多少面积要根据政策。3、你舅舅可以基于前述第一项回答所说的情况取得相应的补偿。4、这个要看她之前房屋的来源和性质,以确定是否属于动迁安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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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外公外婆的产权房屋,那么他们百年之后,该房屋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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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的分割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的;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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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起诉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的情况。这时一般是不需要户口本的: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但是协议离婚的话则要求有户口本,若没有的话,可以到公安局去补办或者让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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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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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是谁的?要看外公外婆死亡是否在你爸妈离婚前,如果是的,则你爸继承他们的部分你妈可以享有一半。
户口有你和你妈,属于安置对象,但没有房产权利,产权属于房子继承人,他们需要安置你和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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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的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私房价值部分,作为遗产,由你妈和兄弟姐妹均等继承;另一部分是考虑户口的补偿,归各个安置对象个人所有。
2、拿钱或是房子,需由你们协商一致,与动迁组签订协议。具体补偿金额要参照私房市价及本地块的动迁政策。
3、舅舅作为继承人之一,应得到相应补偿。各人有各人的份额,互不影响。
4、姨妈有房子不影响她再选择房屋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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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以遗产标准分配。4等分。有户口动迁份额的各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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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