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万分感谢!!
现在的情况是:我方为原告,因故将对方一公司告上法庭。6月16日高院终审判决73万判给我方,有一个月加10天为期限。如今时限到期,但对方没有执行(即没有付这个73万)。距今,已差不多满一个半月,法院要强制执行。 可是因为对方某种原因,无法强制执行。 那等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方能不能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申请的期限具体是多少时间? 从哪一天开始算起,到哪一天结束?(6月16日高院终审判决)
(由于本人不是很熟悉,请各位尽量将的详细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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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申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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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供对方财产线索才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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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到财产线索,立即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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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