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邻居的孩子参与了一场打架(5人混战没有武器),结果对方一人死了,我邻居的孩子逃跑了10年,今年5月回到公安局自首了。对方亲属以我邻居的孩子推倒对方头碰地死亡为由起诉,县公安局定为故意伤害罪,报到了地区中院,10月底中院以证据不足返回县公安局,现在公安局还在查证。据知:目前只有口供证据(围观群众的、嫌疑人、参与人),和死者尸检材料,没有其他,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定罪?如果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多长时间可以放人?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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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最好委托律师辩护.就目前的情况,律师不了解情况,不便发表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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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采用疑罪从无原则。本案案情复杂,建议尽快聘请律师辩护,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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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证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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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且期限相隔较长。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就目前的情况,律师不了解情况,不便发表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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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围观群众的、嫌疑人和参与人的口供能够基本吻合的话,应当是可以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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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