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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外婆于今年5月份去世,有5子女,在世时曾在大家面前交待过,她若去世后,自己名下了的2室1厅房子留给我母亲,而其它子女均无任何意见,也口头答应了房子让给我母亲。但外婆到去世后一直未立下任何遗嘱房产继承字据,请问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谢谢你们的帮助。

继承
2009-07-29 10:53: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先办理遗嘱公证,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对此口头遗嘱进行公证,同时其它法定继承人要做放弃继承公证,凭此文书办理过户手续.要你外婆的所有子女都一起去公证处,作一个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协议,并经过公证。然后拿公证书去房地局,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 要你外婆的所有子女都一起去公证处,作一个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协议,并经过公证。然后拿公证书去房地局,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 没有书面协议就不好解决,建议补充证据,签订协议为先在做过户的操作,武汉专业财产继承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 首先你外婆的的5个子女,要一起到公证处,进行房屋继承权公证,即除你母亲外,其余4个子女自愿放弃你外婆的继承权。然后,你母亲可拿着公证书,到房屋登记处,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 你好,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何一人有异议的,只能在法院进行继承分割!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武汉王建峰律师:13971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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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