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月前我父亲开的出租车撞了人,有两名,都在55岁-到58岁的女性,出事后,我父亲立刻把人送往医院,后给交警队报了案,经过检查住院后,我们到现场配合交警处理现场,后来的10天虽然我们没有一次在医院压很多的预付款,但是父亲每天都有去医院,也没有因为我们的原因耽误治疗,在第10天交警队协调,说两家5日内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那就让上诉法庭,在调解的过程中,对方提出的所有条件我们都答应了,治疗是必须的,要雇用佣人,我们都答应了,但是他们还要我们的房产证,说是放在他们那里做担保!我就觉得很过分了!现在车还在交警队 还有一天就要上诉法庭了。
在这里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上诉法庭后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情况了?就是说会不会拍卖掉我们家的出租车,还是楼房抵押之类的?
有没有好的建议,如能告诉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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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事故中她们的受伤情况,按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走,如果没有构成伤残,只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等,应该不会有那么多,但如果构成伤残则要按等级赔偿。如果你们的车有保险,应该先找保险公司赔,不足的部分你们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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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杨德山律师的解答!
那两人都是行人,在责任划分上我们应该是全责!但是他们提出的条件我们都答应了!
现在也在给治疗,伤势程度,一人属于肌肉扭伤还没出院,一人腰部骨折还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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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情况,再看伤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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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人伤势看,问题都不严重,上法院那是警察吓唬人的话,把房产证押下把车开出来赶紧挣钱吧,赔偿问题赔不了多少钱,房产证也是暂时押下,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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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